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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家长竟要南京13岁小女孩立遗嘱 将名下祖宅留给今年才出生的弟弟

发表于2013-04-16



一处清末民初建造,位于南京新街口的祖屋;一句“祖屋不能落入外人之手”的祖训。祖上留下的这两样东西,让南京的老彭一家最近颇伤脑筋。因为现在祖屋登记在只有13岁的女儿小凤名下,家人寻思女孩终究要嫁人,而留住房子不落外人手,所以一家人就想把房产过户到今年刚出生的儿子小龙名下。可问题来了,现在过户税费高,怎么办?彭家决定让13岁的小凤现在立遗嘱,把名下的这处祖宅“留给”尚在襁褓中的弟弟。

发表于2013-04-16

什么家长啊?

发表于2013-07-17

这么坑爹,我要是那个女孩,就离家出走,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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